一、进入港区的人员、车辆必须登记,出入车辆按规定核发临时出入证。 二、进入港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港区道路交通规则,按规定的路线限速行驶、停放,并自觉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。 三、严禁非机动车辆、助动车、摩托车进入港区作业区域道路、码头、箱区。 四、严禁车辆穿越箱区、码头平台。 五、进港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车速行驶:主干道路、箱区支道、进出道口、转弯不超过5公里/小时。 六、外来人员不准进入作业区域,不得在码头前沿的护轮坎、带缆桩等危险地域坐卧、逗留和休息。 七、外来人员严禁进入限制区域。 八、进入港区严禁吸烟、严禁乱扔果皮杂物。